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通过教育、管理、服务、政策激励、纪律约束、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在全校形成“勤学、会学、乐学”的浓厚氛围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举措
(一)抓实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针对新形势下学生思想实际,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引导学生提升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组织学生深入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南文理学院考场规则》、《湖南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例》等制度文件,增强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
(二)强化各项评先评优的引领作用
以各类评先评优和综合素质测评为契机,大力宣传学生集体、个人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发挥各类先进典型在学生成长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和完善学风建设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学生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制度,并将学风建设情况与学生评先评优评定挂钩。
(三)加大课堂督查力度
严格落实学生课堂考勤班务日志,做好课堂督查工作。辅导员要深入学生课堂,每天查课一次,了解课堂教学和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并做好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分析。在查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积极协助解决。要针对迟到、早退、旷课、上课玩手机、带早餐进教室等课堂不文明现象开展专项督导活动。
(四)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学生沟通
坚持做好与教学管理部门的沟通工作,形成合力效果。学生管理人员与教学管理人员定期沟通学风和教风情况,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与任课教师的座谈会,加强与任课教师的交流,了解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及学风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并收集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反馈,实现教学相长。与学生谈心交心,让学生自觉学习和遵守学校学习相关管理规定。
(五)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和考试管理工作
做好考风考纪管理工作,做到考前有教育,考中有监督,考后有处理。紧抓考前考风考纪教育,构建诚信考试氛围,如召开考风考纪教育主题班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切实加强考试环节的管理,做好考场巡查工作,净化考场环境,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或作弊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以考风带动学风。
(六)做实学生帮扶工作
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经济困难、心理问题、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信息数据库,及时发现和掌握他们的情况,给予他们适时的关爱和帮助,引导和教育他们正视困难,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勤奋学习。
(七)注重学业预警和家校联系
加强对学生的学业警示教育,对学籍异动、厌学、沉迷网络及欠学分较多的学习困难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对经常出现旷课等违纪现象的学生,要适时进行交心谈心、批评教育,在学生达到处分条件前给学生以充分的提醒和预警。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表现告知制度,形成学校、家庭合力育人的氛围。
(八)推进优良学风示范集体创建
抓好班级、宿舍学风文化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方法、学习经验交流会和各种学习竞赛、文明示范寝室、温馨寝室、党员示范寝室、学生干部示范寝室评选等活动,弘扬正能量,培养学生优良学习生活习惯,形成集体荣誉感,在班级、宿舍范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九)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促进作用
重视第二课堂活动在学生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各项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如举办读书会、文化讲坛、学术报告等特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等各种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如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发表论文等,不断激发学生参与专业实践活动和创新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塑造学习型、创新型校园文化氛围。
三、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加强对学风建设的工作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积极行动、步调一致。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检查制度、通报制度、听课制度、沟通制度、家长告知制度、学业预警机制等,构建学生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做到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三)宣传动员,注重实效
充分利用各种校内外媒体,积极报道学校学生学风建设的优秀成果和先进事迹等。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结合各学院实际,不断创新学生学风教育和管理的方式方法,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定期总结,形成长效
学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全程参与。应进一步完善学生学风建设工作体系,适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本学期末,撰写工作总结并整理活动照片、文字,上交学生工作部(联系人:王平媛,邮箱:2422310212@qq.com)。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