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 推荐、确定和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新党员质量,根据《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校党字〔2015〕19号)要求,现就在入党申请人中推荐、确定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并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时)的中国籍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2.自愿向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了书面入党申请。党支部委派专人进行了正式谈话。 3.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愿望迫切。 4.经过了一定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的培养和考察,群众基础好,现实表现好,是学生、教职员工中的先进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与确定程序 1.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了培养考察。 2.入党积极分子推荐 (1)凡申请入党的在校学生,属共青团员的由所在团支部团员大会推荐(推荐得票数应超过所在团支部团员的半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团员),报团总支、团委审核同意。其他人员可报党支部委员会另行研究。 (2)申请入党的教职员工,一般采取党小组会议或党支部大会方式推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非团员)。 3.支委会确定。团组织推荐、党员会议推荐的入党申请人,经所在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总支审批。 4.备案。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审批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5. 经审批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该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进行教育培养,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保存。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与考察 1.培养联系人按照职责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引导。 2.党支部采取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 3.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向培养联系人和党组织汇报思想及现实表现情况,至少每半年提交一份书面的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做好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和培养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党的基本知识,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要把牢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标准,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三要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委员(教学院兼职组织员)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的纸质档及电子档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附件3.2018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样表)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