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校长魏饴首次签批在职教师科研绩效特别奖励文件,认定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吴晓教授和机械工程学院罗佑新教授科研成果突出,符合校政字【2011】20号文件《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落实在职教师几项奖励政策的补充规定》的精神,根据校务会研究意见,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这是我校办学以来对在职教师考评颁发科研绩效单例最高奖励。
近年来,学校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听取多方意见,鼓励在职教师提高学术水平,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在职教师科研奖励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奖励教师科研工作提水平,上层次,出成果,效果显著。本次对吴晓和罗佑新两位教师的奖励就是依据今年6月出台的《湖南文理学院关于落实在职教师几项奖励政策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由校务会研究做出的决定。
该文件将在职教师科研绩效特别奖励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一次性给予特别奖励25万、20万和15万元,时间界定为近三年。其中第二层次奖励须同时具备两项条件:一是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科研奖励,且为第一完成人;二是在最新公布的北大版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专业论文8篇以上,其中自然科学有6篇以上被SCI收录,或7篇以上被EI(非会议论文)收录;社会科学有6篇被CSSCI等收录,或4篇以上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
根据申报情况来看,吴晓教授被EI收录的论文超过8篇,主持完成的学术成果《结构构件动静态变形计算理论研究及应用》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符合学校在职教师第二层次科研绩效特别奖励标准。(记者袁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