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对外交流,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格局,提升学院的国际教育水准,规范各项对外交流活动,服务学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成为促进学院教育交流的重要窗口和桥梁,加强外事工作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外事纪律及外事规定,严格遵守湖南文理学院相关外事制度。忠于祖国,坚决维护国家、民族和学校的利益,不做任何不利于国家和学校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国家和学校的话。
二、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分清内外。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
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
三、尊重各国风俗习惯,遵守社会公德。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根据国际公认的“TPO”原则,注意服饰、仪容规范。
四、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参加外事活动,言
谈要有分寸,礼貌要合乎常规。
五、出国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驻地。一般情况下不得个人单独行动,
如有特殊事情需要通过正当程序向领队请假。
六、坚持外事工作学校统一领导原则,所有外事活动必须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每年年终须向学校递交外事工作的年度报告。
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按照专人专办原则,将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依据上级指示果断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上级汇报。
八、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求私利。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